神百冷藏車購銷合同" />
神百冷藏車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 CXSU181026
甲方: 湖北神百專用汽車有限公司 統一代碼:
乙方: 統一代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合同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一、供需項目: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配置及金額:
1. 產品名稱:福田G7雙排面包冷藏車,壹臺,整車尺寸:5320×1690×2500,發動機型號為:BJ5039XLC-C5,可乘人數:2+3,福田環保動力130馬力發動機,ABS,國五排放標準,5檔箱,空調,軸距3050,符合國家冷藏車公告標準政策;
2. 冷藏廂總成:廂體尺寸:1680×1380×1440,廂體采用內外玻璃鋼,中間保溫板,不銹鋼門鎖件,箱體內外玻璃鋼,制冷機組指定型號為:XXXX,溫區:常溫至-15度,可調,含安裝調試駕駛室溫度監測裝置。采用最新代保溫板,按照標準生產制造;
二、整車優惠后合計金額:壹拾萬零捌仟元整(¥:108000.00元)。
三、交車地點: 湖北隨州 。
四、結算方式:所有交易金額均通過雙方指定的對公賬戶執行,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通過甲方合同指定賬戶預付定金 叁 萬元整,于交車驗車合格當日一次性付清尾款,乙方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拒付或拖欠,在未付清全款之前,車輛及隨車手續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五、交車標準:自收到定金后的 10 個工作日內到合同指定地點交車,車到交貨地點后,乙方當日內未提出異議即視為驗收合格。備件工具按清單匹配與相關證件資料(含發票、合同原件)一并隨車交驗,若甲方所供車輛不符合合同標準,乙方有權拒收,自乙方拒收之日起,三日內甲方須無條件退還乙方所支付的定金 叁萬元整,若甲方違約(包括但不限于不生產、逾期交貨等),則甲方須退還乙方定金以及造成的相關的費用。
六、產品標準:按合同參數和廠家技術標準執行。
七、合同期內,甲方及甲方的勞務安全及產品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和財產安全,均與乙方無關。
八、如甲方所供產品,不能完成車輛上戶核驗所有流程,甲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退回乙方購車全款,乙方收齊全款后退回車輛,若甲方逾期,須每日按逾期金額的0.3%(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直至付清之日為止。
九、售后服務及質保期:甲方所供車輛上裝和下裝分別由甲方和主機廠在國內三包一年或三萬公里,改裝售后服務及質保期為,乙方發出故障通知后,甲方須在12小時內積極響應并最遲在24小時內解決,由于甲方的拖延或修理延遲問題,造成乙方業務損失或用車財產和人身安全,后果將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若有爭議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履行地點為甲方所在地。本合同雙方簽字、蓋公章后(含掃描件)生效。
(以下為簽署項,無正文)
甲方代表簽名(蓋公章) 乙方代表簽名(蓋公章)
聯系電話:15826737307 聯系電話:
對公帳號:1805021109250316759 對公帳號: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隨州牡丹支行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南雄市支行
簽訂時間: 2018 年 10 月 26 日